河南福怡家新材料有限公司
更多>>
更多>>
更多>>
新闻中心

电商法施行一月 “虚假评价”问题突出追责成本高

发布日期:2024/7/1 8:03:48

浏览次数: 点赞数: 收藏数: 关注数: 【赞一个】    【举报】    【收藏】    【关注】

电商法施行一月 “虚假评价”问题突出追责成本高电子商务法施行以来,绝大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与平台经营者都向合规合法看齐。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漏网之鱼要么打法律擦边球,要么顶风作案,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未来,如何让电子商务法真正能够令行禁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何落细落实?

  老问题新表现,行业顽疾具有反复性

  时下正值春运,网络订票处于高峰。一些消费者担心:在线旅游平台捆绑搭售的“老毛病”真的改了吗?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和消费者网近期展开调查显示,搭售问题并未根除。通过体验调查发现,各在线旅游平台均没有发现明显默认勾选行为,基本做到“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但个别在线旅游平台在营销策略上,仍抱有“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

  比如,在某知名旅行网站上,体验人员发现其中一种选项是普通预订,点击“预订”后弹出一个接送机券包页面。这个页面如果消费者不仔细看,很容易点击平台用显著深色突出的“加入行程”入口,而点击这个入口要加收38元服务费。虽然旁边有“我不需要,继续预订”入口,但这个入口不仅用了不显眼的淡灰色,字号也非常小。

  此外,“砍单”一直以来是投诉热点。消费者下单成功并付款后,电商经营者以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等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一直拖着不发货,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不同程度侵害。电子商务法施行后,电商平台上以商家实际发货或发送邮件确认发货即合同成立,类似这样的条款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1月1日的调查显示,大部分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前及时修改了相关条款,但仍有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聚美优品等4家电商平台并未按照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协议条款,仍规定实际发货或发送发货确认邮件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