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2/21 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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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能源本次引入两位外部投资者——安徽铁基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铁基新能”)、浙江富浙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富浙富创”)。铁基新能的主要出资方为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富浙富创的主要出资方包括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等。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0%控股,不久前的2月2日,阳光电源还与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专业投资机构签订意向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多策略产业母基金,出资额约10亿元,阳光电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9亿元。
铁基新能和富浙富创本次向阳光新能源合计增资3.47亿元,其中2738.75万元用于新增股本,3.2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阳光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5.27亿元,阳光电源持有阳光新能源的股权比例由82.94%减少至81.46%,曹仁贤持有阳光新能源的股权比例由2.92%下降到2.86%。
公告称,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本次阳光新能源增资对应投前估值为190亿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价格为12.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