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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到2025年实现电动汽车与充电桩规模比1:1

发布日期:2024/7/10 11: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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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到2025年实现电动汽车与充电桩规模比1:1近日,宁波与北京、深圳、成都等15个城市入选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宁波主要将围绕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加快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持续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健全支持政策及管理制度体系等发展目标和试点内容,实施开展相应的提升行动。

根据试点目标任务,宁波在巩固城市公交及出租领域电动化成果的同时,将稳步提升公务用车、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在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宁波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宁波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车、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用车,以及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重型货车新增及更新车辆实现100%电动化。

根据试点方案,宁波将通过聚焦充换电、光电储能、低碳等领域,加快推进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目标到2025年,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自动驾驶试验区基本建成,智能网联公交(无人驾驶)试点应用项目、江北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及交旅应用示范基地取得突破性进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建设有望实现大幅跃升。

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公共充电网络的建设布局,也是一项重点任务。宁波力争到2025年,建设“供需平衡、适度超前、便捷高效、智慧互联”覆盖全市、快慢充有序结合的充电服务网络体系;构建以自用桩为主体,公用桩、专用桩为补充的充电网络体系。包括电动汽车与充电桩规模比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提升至停车位总数的20%以上;公共充电设施实现全域全覆盖,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5公里,城市其他区域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外围各乡镇公共充电服务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功能的服务站比例超过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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