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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再发文规范“新飞”商标管理 《试行办法》已于7月18日获新乡市政府第100次

发布日期:2024/8/18 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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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再发文规范“新飞”商标管理
《试行办法》已于7月18日获新乡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根据《试行办法》描述,围绕新乡市商标战略,以有效利用商标资源做大做强新乡智能家电专业园为目标,新乡市将通过合理有效地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不断提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争取将“新飞”小家电商标打造为中国驰名商标。
办法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在市政府层面,成立“新飞”商标管理小组,统筹负责“新飞”商标管理工作,小组由新乡市多个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组成;同时,由新乡投资集团具体负责,新乡市工商局配合,对“新飞”商标进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向商标管理小组报送相关动态等。
“新飞”商标仅授权新乡市智能家电专业园内注册并在园区内生产的企业许可使用。由新乡投资集团负责,积极争取新乡区域外所有授权许可使用“新飞”商标的企业入驻新乡市智能家电专业园。2018年年底前要求全部回迁,不能回迁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市政府商标管理小组组织一事一议;无正当理由不回迁的,全部终止其商标使用权。
凡是新申请使用“新飞”商标的企业必须由市商标管理小组组织统一考核后由河南新飞投资有限公司予以授权。被授权许可使用“新飞”商标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对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