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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会员60余万人“朗姿青春日记”网络传销案 一名代理被判刑

来源:广搜网  日期:2021/1/11 0:07:36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发展会员60余万人“朗姿青春日记”网络传销案 一名代理被判刑
                   来源:李旭反传团队

近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披露一起网络传销案。一传销组织打着“电商新零售、分享经济”的旗号,开展传销活动,宣称自用省钱,分享赚钱!

经审理查明,蒋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成立“广东朗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在PC端设立官方网站平台,在手机终端开发运营“朗姿青春日记”APP并注册运营“朗姿青春日记”微信公众号,在微信端开发“朗姿青春日记网络商城”,面向全国销售女性用品、化妆品、母婴产品等,采取非正常经营模式,朗姿公司通过线上商城、线下加盟代理商面向全国大肆吸纳会员,谋取非法利益。

商城的具体运营模式是以销售商品为名,要求消费者缴纳396元(或累计消费满666元)、10000元、50000元不等的费用以成为价值消费会员、普通社区会员、豪华社区会员,在豪华社区会员的基础上缴纳一定费用或者发展一定级别的会员可以成为区县形象中心会员、市S中心会员,各级会员积极发展下线。

同时利用“朗姿青春日记网络商城”推销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的“道具产品”,抛离销售商品的主旨,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该公司更以设立返利提成奖励项目、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召开年度奖励大会等方式手段,巧立名目,鼓励、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以新收取的入门费用作为非法获利来源,逐步形成一个非法牟利目的明显、会员层级关系清晰的“金字塔”网络传销组织架构。

被告人朱某玲是朗姿公司株洲地区代理,负责公司株洲地区业务管理及宣传推广。

经对“朗姿青春日记网络商城”后台数据进行鉴定,该平台共有会员账号603461个,总层级数为30层,其中标准社区会员1个,价值消费会员239259个,普通社区会员8290个,豪华社区会员1410个,市S中心会员32个,形象中心会员106个,级别为空的会员354363个。其中,被告人朱志玲会员账号1019,所在层级为3层,下线层级为19层,下线人数56415个,会员等级为市S中心。

2019年8月14日,民警在智慧新成T15某公司抓获被告人朱某玲。

另查明,被告人朱某玲与另外涉案同案犯赵某是夫妻关系,赵某亦因本案被羁押。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志玲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被告人朱某玲悔罪表现好,依法可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朱某玲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朱某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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