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重大展会消防安全提示宝典
来源:广搜网 日期:2024/6/30 23:50:46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温馨提示】重大展会消防安全提示宝典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6月16日至20日,2024年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在河北省廊坊市举办。本届展会以“共建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共谱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篇章”为主题,组织5万平方米内外贸一体化进出口商品场景汇、国际智慧物流场景汇展览,设置招商会客厅推介现代商贸物流场景项目,开展场景式、链条化招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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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置身展会期间
一定要密切关注消防安全问题
廊坊消防提醒您
掌握以下消防安全知识
关键时刻救人救己
01
各展位地毯、隔断、特殊装饰等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B1级(难燃),且各展位设置高度不得影响顶部消防设施的使用。
02
各展位电气线路敷设应穿金属管保护,电线不得私拉乱接,接口处应采用快速接头连接。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电气线路敷设要求,应从三级配电柜接电。
03
各展位务必确保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被遮挡,展位与消火栓之间距离至少2米。
04
各展位至少配备2具ABC型干粉灭火器,放置在明显且易于取用的位置。
05
展馆布展和开放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展厅内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安全出口,其净宽度不应小于4米,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米。严禁在通道和楼(电)梯前布展和摆放展样品。
06
各展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日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固定在可燃材料上,可采取添加石棉垫措施确保安全。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为其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07
展馆应建立并落实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布展期间动用电焊等明火时,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08
展位布置完毕后,展馆应在疏散通道每隔20米处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09
展位必须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搭建。
10
对展样品的包装箱、杂物、纸屑和多余的展样品务必及时清理并运出展厅,严禁将其存放在摊位内、柜顶及板壁的背面。
11
展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入展馆,适当位置应设置严禁吸烟标识。
12
展馆应及时清理每日装修建筑垃圾,每日闭馆前要落实断气、断电等措施,全面巡查是否有遗留火种后方可闭馆。
13
展馆应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展区划分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确定网格员,落实消防管理措施。
14
涉会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针对展会活动研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于展会前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15
涉会单位应加强微型消防站体技能训练,进一步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器材,做到“三知四会一联通”,一旦有突发情况能够“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场”,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